【48812】避免大气污染船只进入排放操控区应运用低硫燃油!
船只在大气污染物排放操控区内运用低硫燃油是防治船只大气污染的要害,对改进港口空气质量、促进绿色航运展开、快速推动生态文明建造具有非消沉效果。2023年8月7日,宝山海事局执法人员对一艘靠泊船只进行现场查看时发现,该轮在航经滨海排放操控区时未按规则及时换油,运用了硫含量超支的船用燃油。
查看过程中,执法人员经过查阅该船航海日志、轮机日志、油类记录簿、加油凭据及AIS轨道后,发现该轮近期在广东珠海开往广西北海的航次中,途经滨海排放操控区海南水域时,未替换硫含量小于0.1%m/m的船用燃油,一向运用硫含量为0.465%m/m的燃油,该轮的行为已涉嫌违法。
据了解,交通运输部于2018年12月6日印发了《船只大气污染物排放操控区实施计划》,排放操控区包含滨海排放操控区和内河排放操控区。该计划分不同时间段对船只的硫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操控、氮氧化物排放操控、靠港运用岸电等作出了详细实践的要求。其间特别划定了海南滨海排放操控区的水域规模,并规则从2022年1月1日起,海船进入该水域应运用硫含量不大于0.1%m/m的船用燃油。现在宝山海事局已常态化展开船只大气污染防治查看工作,包含船用燃油取样本查验测验、使用无人机进行船只尾气监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