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出现重大变化。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2022年半年度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8日以邮件或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李边卓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参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67)。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参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8日以邮件或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参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67)。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如实反映了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参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